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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制度

录入者: | 录入时间:2014年10月0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认真落实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以改善安全生产诚信环境,培养安全生产诚信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目的,以促进企业守信践诺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督、教育引导,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自觉自律,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一)基本内涵。安全生产诚信,是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识、行为,以及创造和辨识安全环境、处置危害事件能力的综合反映。它体现了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履行承诺及义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及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可信程度。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根本要求,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的重要手段。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以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为主线,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为载体,通过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三)总体要求。切实把诚信观念引入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形成,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根本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根本目的。通过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和完善由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诚信承诺、政府监察督促等要素构成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从根本上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原则。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职工的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切实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纳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企业要自觉把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形成诚信氛围。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的工作原则,注重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加大舆论宣传,突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四是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先易后难、分批推进。要把重点放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费用的提取和投入、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标准化和预防职业危害等方面。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书》(附后),向政府、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做出安全生产承诺;企业内部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应该包括规范的格式、承诺程序、具体的承诺内容以及承诺人亲笔签字。企业要建立与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配套的绩效考核、监督检查、公示公告、安全诚信档案以及安全诚信文化创建等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

  (二)建立企业生产安全“黑名单”制度。结合正在建设的“智慧安监”系统,及时录入、掌握企业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教育培训等情况和数据,根据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事故情况,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定。凡存在违规违纪、安全生产执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弄虚作假的,要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安全生产诚信档案中,让其承担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相应责任,同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安监部门及时将其相关信息在网站和信息共享平台上予以发布,及时通报并会同工商、税务、银行、国土、保险等相关部门(单位)制定相应的配套奖惩办法,对不同安全生产诚信度的企业在行政许可、税收、信贷、企业保险费率等方面实施不同的激励约束政策。

  (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度公告和通报预警制度。通过济源日报、晨报、电视台、电台以及济源安全生产网等多种途径公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度评价结果。对安全生产诚信度低的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进行提示性警告或限制性警告,督促给予强制性培训或限制其经营活动中的相关行为。对于安全生产诚信度低的企业提出警告后,限期未整改达标的,实行挂牌警告,并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四)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人档案制度。认真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建立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申报登记、法人签字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要全程监控、动态监管、建立档案。

  (五)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群众监督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鼓励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对安全生产诚信者给予社会褒奖、对安全生产失信者进行舆论谴责。鼓励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诚信度差的企业失信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

  四、具体步骤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原则上分三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相关制度,在内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诚信氛围。要真实反映自身的安全生产诚信情况,及时披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社会舆论监督,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第二步,“智慧安监”系统框架建成后,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完成各类数据信息填充,及时录入自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第三步,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度进行评价考核,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具体负责人,确定专人负责抓落实。各类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工作真正抓实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作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企业宣传、企管、生产、劳资以及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参加,并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努力营造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氛围。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使企业和职工牢固树立“关爱生命、诚信为本”的理念,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要注重发挥广大安全群众监督员在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活动中的作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把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主题之一,在全行业唱响安全生产诚信,在全社会营造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交流。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之路,积极创造条件搭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交流平台,通过组织现场会、研讨会和论坛,及时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工作的总结交流,及时宣传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共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