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本地动态

我市出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意见

录入者: | 录入时间:2015年12月10日


    为推动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力争使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目标。 

  “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确保农业灌溉用水量保持在1.2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两减”,即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100%,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在3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在40%以上,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三基本”,即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确保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在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在85%以上,农膜回收率在80%以上。

  意见同时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农业资源环境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生态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意见还围绕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和深入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加强监测预警、加强舆论引导和推进公众参与等五项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