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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实施环境信用“红黑榜”制度

录入者: | 录入时间:2015年08月25日


    为贯彻落实《济源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市环保局结合环境监察黑名单制度和环保部环境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从下半年开始实施环境信用红黑榜制度,制度规定了参评范围和对象,明确了工作程序和奖惩机制。强调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有下列三种行为之一的,直接进入黑榜,一是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相关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未构成犯罪,被行政拘留的;二是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处后,后督察未依法纠正或按期整改到位的;三是建设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被依法查处的。制度要求对评出的红黑榜企业和个人,除环保部门依照职权予以兑现奖惩外,还将上报济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365bet开户赌场进行公开,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