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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立环保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绿色信贷

录入者: | 录入时间:2015年05月27日


    企业发生严重污染事故,在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同时,还会被银行业列入审慎授信名单,压缩、限制甚至不再发放贷款等授信业务。近期,市环保局与市银监分局签订了“环保信息共享机制”协议书,今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及时掌握授信客户的环保信息,发挥金融支持环保执法的杠杆作用,促进我市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的落实。

我市开展绿色信贷已有三年,金融机构主要以每年评定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依据,按照不同等级表现,控制相关企业的授信业务。不过,一年一度的交流具有一定的信息滞后性,对企业的威慑力不够。经过多次协商,环保部门将提高信息传递频率,增加为每季度一次,对个别因突发性事件和污染事故导致的信息变化,将及时分享给银监部门,以便金融机构迅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对污染企业的授信。

 协议还对共享信息进行“扩容”,企业因不环保行为导致“断银根”的风险也随之增加。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验收的新、改(扩)建项目,以及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行为等潜在环境风险,被明确为“不得新发放贷款或增加授信”,必要时,金融机构还可联合环保部门对企业破坏环境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评价,并督促企业开展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专业、全面的环境风险梳理,也可减小银行的授信风险,实现双赢。

 通过建立环保信息共享机制,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银行将大幅减少授信,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则直接中止贷款。这样一来,会有更多企业自觉关注环保技术改进和环保设备投入,也间接扶持了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