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社会诚信建设,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2014〕57号)、《济源市2014年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济文素教〔2014〕1号)文件精神及文明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委、文明办社会诚信建设工作作了进一步台账分解,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各单位接通知后,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社会诚信建设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作用,认识到社会诚信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基础地位,认识到完成台账任务的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树立大局观,把社会诚信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组织精兵强将,保证人力物力,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做好社会诚信建设各项工作。
二、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单位要对照台账分工的具体要求,从机制建设、措施制定、资料准备等方面入手,提高工作标准,细化工作内容,逐条逐项落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保证所承担的社会诚信工作经的起中央文明办和社会诚信建设牵头部门的的考察验收。
三、加强督查,跟踪问效。为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各项工作的完成,实行工作周督查制度。各单位要于每周五前将所承担的社会诚信建设工作台账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市发改委和文明办。做好台账落实的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不讲条件,不得推诿扯皮,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书面上报,由社会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对没有按期报送社会诚信建设进展情况的单位和工作台账落实不力的单位,市发改委、文明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建立本部门诚信建设工作台账,并请于9月19日报市发改委。
2、所有社会诚信建设制度化文件,均以正式文件一式五份上报;各部门红黑榜制度落实情况、拟在“济源信用网”公布的信用信息电子版均于9月30日前报送;各单位自行承担信息保密责任。
3、各单位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现状、应用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应形成专项文字资料报送。
4、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名单请于9月18日前报送;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名单一旦确定,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变更;诚信建设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障各项工作信息及时传达落实。
市发改委:6633074 13838932352 jyscjk@126.com
地址:综合行政区9号楼419室
附:济源市2014年社会诚信建设工作台账
2014年9月17日